港大畢業生涉咬斷警長手指末端   事主形容被告「想扯斷我手指咁樣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0/14 17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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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長梁啟業供稱右手無名指現已駁回,但感受冷熱的速度比其他手指慢。(陳永康攝)

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警民衝突,1名港大畢業生涉咬斷警員手指及襲警等,他否認襲警及襲擊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罪,案件今(14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。案中被咬斷手指的警長供稱,當日嘗試以壓點方式制服被告,但手指遭被告咬住,時而感到劇痛,警長形容被告「想扯斷我手指咁樣」,掙脫後發現手指被咬斷。警長稱現時手指已駁回,但力道只剩一半及感受冷熱的敏銳度減弱。

被告杜啟華(24歲)否認1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、1項襲警,1項襲擊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。

偵緝警長梁啟業今供稱,2019年7月14日,他跟隨新界南總區應變大隊到沙田區執行任務,當日他擔任當時高級警司梁子健的傳令員,負責保護梁子健及傳遞指令,而當日他配備有圓盾、頭盔、胡椒噴霧及警棍等裝備。

警長供稱,當日下午他跟隨隊伍到好運中心執勤,由於有人掟磚,他收到電台指示作驅散行動,及後於沙田中心成功驅散,並收到指示,需要支援沙田港鐵站的便裝同事,隊伍其後循沙田中心的接駁天橋,進入新城市廣場L3樓層及於332號舖外集合。

警長指,當時新城市廣場L3、L4及L5每層均聚集了約100人,有人向警方投擲水樽、雨傘及不知名粉末,隊伍組成保護陣型向沙田港鐵站推進,由於當時有同事在廣場中庭位置被人襲擊,他上前協助驅散,並一度與高級警司梁子健失散。

警長續供稱,他陪同受傷的同事返回332號舖外後,看見梁子健在COACH店鋪外與1名男子拉扯,他當時相信梁子健打算拘捕該男子,他遂上前協助,由於該男子激烈反抗,他嘗試從後用右手控制該男子頭部,並打算用壓點方式控制該男子;辯方不爭議該名男子即是被告。

警長解釋,他當時嘗試壓點控制被告,即打算用食指平托被告的人中,惟當時被告頭部不斷移動,他未能成功控制被告頭部,其後感覺到手指劇痛,並發現被告咬住他的右手無名指,而被告頭部由右轉向左。警長形容指「見佢(被告)想扯斷我手指咁樣」。

警長續指,當時他立即向被告講「放開、咬住我手指」,但被告沒有放開口,當他縮手及掙脫被告口部後,發現手指已經被咬斷。警長又指其後被告被制服,他協助同事帶被告到COACH店鋪外,並自行在COACH門外尋回手指後送院。

警長又供稱,送院後進行手術駁回手指,其後進行了職業治療,現時右手無名指感受冷熱的速度比其他手指慢,力道只有過往一半,觸覺亦比其他手指相差甚遠,長期使用會較快感到疲累,每日不定期感到刺痛;但現時已毋須覆診。聆訊明續。

控罪指,被告於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內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;在新城市1期L3層襲擊警員葉卓軒;及非法傷害梁高級警司梁子健,使其身體受嚴重傷害;另於新城市COACH店鋪外有意圖而傷害偵緝警長梁啟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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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